一、选举工作在区工商联领导下进行。
二、本届设理事11名,本次会员大会选举理事11名。
三、理事候选人提交会员大会审议,同意后实行等额选举。
四、理事的选举应在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2/3以上的情况下举行。
五、会员对理事候选人有权表示同意、不同意或者弃权。
六、候选人或另选人,以实际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同意方为当选。
七、选举采用一次性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。
八、选举结果由会员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。
九、本办法须经第一届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。